拆遷戶要注意了,只有與合法的主體簽訂補償協議才是正確的
我們發現在農村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過程中,因為多多少少帶著一些強制性,導致拆遷戶的地位非常被動,就連簽訂安置補償協議也是被對方牽著鼻子走,在拆遷戶們之間流傳著一句謠言,說簽訂了補償協議就是得到了一根定海神針萬事大吉。
拆遷補償協議決定了拆遷戶是否能拿到合理補償,所以針對如此重要的環節我們簡單總結了一些核心問題。
安置補償問題要多詳細就要多詳細
我們經常告誡拆遷戶們,自己的安置補償協議一定盡可能的讓拆遷方細化,把所有的補償項目全部概括其中,補償協議中一般包括補償的金額、支付方式、支付時間、回遷房屋的位置、面積、裝修、產權等信息。
要知道錢和房是關乎以后拆遷戶生活的重要因素,只要涉及錢和房的所有條款都要細化并且明確,總之一句話要多詳細就要多詳細。
違約后的責任承擔一定要寫明
我們發現拆遷戶簽訂補償協議時,只關注和錢、房有關的條款,其他條款忽視掉了,這就導致拆遷戶簽訂了補償協議拿不到補償款的情況,這其實是拆遷方在違約后的責任承擔條款上規避了法律責任,所以從你看到本文開始,不管簽訂什么類型的合同,都要查看違約后的責任條款是如何規定的。
拆遷戶一定要和正確的拆遷主體簽訂協議
拆遷協議關系到拆遷戶的利益,如此重要的環節我們一定要格外注意,我們經常說只有市縣ZF才有權利征地拆遷,那么一般和我們簽訂協議的主體也只有市縣ZF,如果和其他不合法的主體簽訂了協議,可能會導致權益被侵害投訴無門的情況。
如果不是市縣ZF為主體的協議,那么我們要考慮對方是否受到了委托,此時我們需要對方出示委托授權書,如果沒有或者拒絕出示的,拆遷戶此刻就要注意了,我們應當拒絕和不合法的主體簽訂協議。
補償協議一旦簽訂一般情況下不會存在撤銷或者變更的情況,也就是簽訂后不能反悔,但如果該協議簽訂后發現存在較大且明顯的違法行為的,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更改或者撤銷協議。
拆遷戶要注意,如果協議沒有存在較大且明顯的違法行為,我們也沒有證據證明是在對方的逼迫下簽訂的,是無法反悔撤銷或者修改,所以,簽字需謹慎。